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泾源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医务人员培训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时间:2020-06-09      来源:       作者:丁作毅 访问量:3684

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 进一步规范医务、医技人员依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之际,我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于2020年6月4日,在泾源县人民医院组织辖区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以及民营医院执业的医师、护士、药学、医技等各类医务人员265人,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开展了学法、普法活动。

此次培训为期一天,培训班由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科承担。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作了内容丰富、简单实用课件,授课老师深入浅出,理论结合实际地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还制作了试题,组织了现场考试。

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水平,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医疗服务监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内医务人员日常积分管理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考试,使从事医院执业的医师、护士、药师、医技等各类医务人员,充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的内容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