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提升能力 强化责任

时间:2020-12-09      来源:       作者:李丰宝 访问量:1368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认真分析当前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责任,依法履职,全面做好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我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11月23~25日,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在银川举办了全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及宁东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79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赵正生、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汤旭钢、副主任王柏松等出席了开班仪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赵正生在开班仪式上做了讲话,他强调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要性,并对加强我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认识;二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督能力建设;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法律制度执行。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石滨老师、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祖燕科长和中宁县卫生监督所朱红艳科长进行授课。石滨老师重点解读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新的理念和方向,以及在监督执法实践中的应用等,剖析了部分典型案例;祖燕科长结合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要点、检查指引进行了讲解;朱红艳科长结合基层监督执法特点,介绍了非法行医查处理论与实践如何有效结合。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三位业务骨干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医疗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及思考建议等。本次培训班师资水平高,讲解内容实,培训形式新,帮助参训人员对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适用、执法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认识和提高,达到培训班预期效果。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