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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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综合科

1.负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意识形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老干部、普法、人事、劳资、财务、固定资产、专业设备、后勤、继续教育、科研、进修管理等工作;

2.负责中心公文、印章、档案、图书、会议、公务接待、设备物品采购、车辆、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业技术报告、年鉴等综合性公文的拟定;

3.负责中心宣传、网站、OA办公系统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工作质量控制和考核工作;

5.负责协调拟定全区卫生健康监督规划和计划、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和技术性规范;

6.负责协调开展全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卫生健康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协调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协调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协管人员的培训、资格考试和审定相关工作;

9.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科

 


     1.负责拟定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卫生健康监督工


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

 

2.负责基层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指导、检查、评价、培训工作;

3.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相关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检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

4.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卫生健康监督相关的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5.参与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卫生健康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 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定、备案公示、跟踪评价、宣传相关工作;

7.承担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8.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疗卫生监督技术服务科

 

1.负责拟定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服务、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等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

2.负责基层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服务、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指导、检查、评价、培训工作;

3.负责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服务、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等相关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检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

4.负责医疗服务、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服务、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等卫生健康监督相关的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5.参与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卫生健康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承担卫生健康监督稽查相关工作(含案例评查);

7.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技术服务科

    

     1.负责拟定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

2.负责基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指导、检查、评价、培训工作;

3.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相关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检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

4.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健康监督相关的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5.参与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卫生健康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7.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