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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体诊所能转给无证者经营吗?
姓名
张****
留言时间
2019-07-29 14:06:03
电子邮件
****@qq.com
手机号
181****9152
类型
投诉举报
留言内容
银川一诊所转给无证者经营,数月后无证者又要将该诊所转让,转让联系电话是18195214969.求答案个体诊所能转让吗?无证者也可以吗?
回复
建议拨打12320全区公共卫生报务热线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
回复时间
2019-08-05 11:06:00
卫生健康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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