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网络信息监测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时间:2015-12-23      来源:       作者: 访问量:3566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促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医政〔2013〕80号)要求,近期,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直管医疗机构开展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情况的监督监测。
   此次监督监测的重点是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行为。监测发现,直管的40家医疗机构中有25家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其中5家未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开设网站,5家医疗机构取得审核同意但未在网站明显位置标注审核同意书编号,3家医疗机构持有《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超出有效期仍在使用,检查还发现多家医疗机构的网站名称与主办单位名称不相符,分别以宁夏人流网、银川无痛人流网、宁夏中山肝病网等名称开设网站;部分医疗机构以患者和媒体人物形象进行宣传;多家民
营医疗机构在网站上登载“西北男科第一品牌医院”、 “全国不孕不育技术指导单位金牌医院”、“家门口的北京专家医院”等夸大宣传内容。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将监督监测结果向有关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