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对全区2014年重点卫生监督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的通知

时间:2015-12-23      来源:       作者: 访问量:3926

 各级市、县(区)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掌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2014年重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决定,对2014年全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法

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看工作资料、抽查监管单位、核实有关信息、座谈讨论等形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内容

1.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业务培训工作情况;

2.卫生监督稽查、行风评工作开展情况;

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情况;

4.2014年全区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三、督导范围和安排

1.时间和地点

20141022日,彭阳县

20141023日,固原市、海原县

20141024日,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

20141027日,石嘴山市惠农区

20141028日,银川市永宁县、灵武市

2.人员分组

组长:赵生银

成员:邹建民、王柏松、蒋  

四、其它事项

1.本次调研督导是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年初制定的重点监督检查任务以及与五市签订的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而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得到各有关市、县(区)卫生监督所的重视、支持和配合。

2.调研督导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轻车简行,尽可能不干扰基层工作,减轻基层负担。

3.调研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及时进行工作情况总结,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汇报全区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同时通报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