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贺兰县卫生监督所自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从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4个环节13项内容开展。共检查县级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6家、职工医院1家、村卫生室58家、个体诊所7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98.6%。对116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积分,占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总数的80%,累计积分312.1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制度是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对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贺兰县自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以来,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监督措施和手段,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很大程度提高。下一步将坚持经常性监督与突击监督相结合,指导与处罚相结合,对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贺兰县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