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石嘴山市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完成

时间:2015-11-04      来源:       作者: 访问量:5050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部署,为了有效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与流行,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重点监督专项与经常性卫生监督相结合,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保证传染病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监督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共检查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等机构295家,重点检查感染性疾病科(含结核病科)/分诊点、血液透析室、口腔科、检验科、注射室等。

  从监督检查和抽查情况看,全市291家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一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各单位均有室内空气、医疗器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一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能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有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并对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登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各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并将检测不合格的医疗机构通报卫生监督所。抽检4家开展血液透析诊疗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处理水13份,依据《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监测,合格13份,合格率100%。抽检开展口腔诊疗的医疗机构12家,抽检车针等口腔诊疗器械41份,依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进行检测,合格41份,合格率100%。抽检市疾控中心和6家综合医院检验科的压力蒸汽灭菌器8份,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和《大型蒸汽灭菌器技术要求自动控制型》(GB8599-2008)进行检测,合格8份,合格率100%。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医疗机构疾病感染科或分诊区建筑老旧,布局不合理,存在交叉感染隐患;一级以下医院口腔科和诊所的诊疗室与器械洗消室未分开设置,消毒与灭菌诊疗器械包装外未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部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存在抽出的药液未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打开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使用时间超过24小时;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医护人员消毒隔离技术培训有待加强。市、县(区)监督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对预检分诊不规范,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机构给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