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宁夏2017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国家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2家餐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对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出厂餐饮具独立包装并标注消毒日期等情况;防蝇防尘设施配备使用情况;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车间防蝇防尘设施不全、个别企业出厂餐饮具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现场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餐饮具消毒企业限期整改。同时,现场随机抽取3家餐饮具消毒单位成品库内各类产品共60份(每家20份)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感官、大肠菌群、致病菌项目检测,检测结果显示60份样品均符合国家餐饮具卫生标准。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继续跟踪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餐饮具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积极预防和控制通过餐饮具引起的疾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