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原州区圆满完成公共场所卫生 重点监督抽检工作

时间:2017-09-25      来源:       作者:杨继成 访问量:4373

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原州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固原市和原州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2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室内空气质量、顾客用品用具及3家集中空调单位的空调卫生质量进行了重点监督抽检。

此次共监督抽检住宿场所13家、美容美发场所3家、沐浴场所1家、商场(超市)2家、电影院2家、游艺厅1家、候车(机、船)室2家。检测项目包括:室内空气中的CO2、甲醛、PM10含量。床上卧具、毛巾、茶具、修脚工具、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等的卫生学指标。集中空调单位的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风管积尘量等。共采集样品136份,经检测合格样品131份,合格率为96%。对5份不合格样品涉及的4家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罚款4家,共计收缴罚款800元。

通过重点监督抽检,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有效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确保了辖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