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全区开展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17-11-16      来源:       作者:田亚宁 访问量:5859

秋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加强全区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9-10月,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积极行动,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学校1279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71.93%;检查托幼机构594所,占托幼机构总数的68.35%。结果显示, 在传染病防控方面,检查的99.30%的学校和100%的托幼机构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99.06%的学校和100%的托幼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99.53%的学校和100%的托幼机构有晨检记录;98.50%的学校和100%的托幼机构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99.14%的小学和99.66%的托幼机构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95.00%的学校和97.47%的托幼机构对教室、宿舍、物品等定期进行消毒。在饮用水卫生管理方面,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检查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大部分使用市政集中供水,有极少数学校使用自建集中供水或二次供水,三市多数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饮用水均有专人管理,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上岗。中卫市、固原市仍有部分山区学校使用窖水等分散式供水或季节性使用分散式供水,存在水质未消毒等安全隐患。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灵武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市教育体育局举办的“秋季校园安全工作培训班”上讲述了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各中小学校校长、学校保健人员、幼儿园园长等730余人参加培训;红寺堡区卫生监督所联合教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学校法人、负责人、保健教师培训班一期,对116名人员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活动;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两期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培训班,辖区内各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及保健老师等109名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专项检查中,共对10所存在问题的学校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3所学校及2所托幼机构通报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