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隆德县卫生监督所检查指导医疗机构与部分 公共场所恢复正常营业秩序

时间:2020-03-19      来源:       作者:隆德县卫生监督所 访问量:5515

为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有序开放各类经营场所,3月16日至18日,根据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及自治区疫情防控督查组要求,隆德县卫生监督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组织卫生监督员检查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和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按要求恢复正常秩序。     

一是检查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要求在做好预检分诊、个人防护、清洁消毒、测温登记、上报信息等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经现现场检查指导和网络统一要求,截止3月18日,全县152家医疗机构全部恢复了正常医疗秩序,复工率100%。

 二是检查指导美容店、理发店、住宿场所帮助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求美容店、理发店、住宿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来客登记、体温检测(或出示绿码)、清洁消毒、人员分流、预约服务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正常经营秩序,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需求。截止3月18日,共检查指导美容理发店56家,住宿场所6家,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在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秩序。